GB/T 5169.17-2017 電工電子產(chǎn)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7部分:試驗火焰 500W火焰試驗方法
- 發(fā)表時間:2022-11-21
- 來源:共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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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GB/T 5169的本部分描述了一種由兩個小規(guī)模試驗程序組成的測試方法,口的在于比較電工電子產(chǎn)品中不同材料的燃燒特性。將垂直放置的條形試樣或水平放置的板形試樣暴露于標稱功率500W的小火焰引燃源中。本試驗方法是用兩種形狀的試樣對材料性能進行分級。長方形的條形試樣用于評定試樣的起燃性和燃燒性,而正方形的板形試樣則用于評定試樣的耐燒穿性,8.3.3中有詳述。本試驗方法僅適用于符合IEC 60695-11-10中V-0級或V-1級的材料。
本試驗方法僅適用于按ISO 845的方法測定的表觀密度大于250kg/m3的實心/微孔材料;不適用于由于太薄遇火不起燃而蜷縮的材料。
本試驗方法規(guī)定的分級方法可用于質量保證、產(chǎn)品零部件材料的預選,或驗證成品所用材料要求的最低燃燒等級。如果用于預選,為得到真實的結果,試樣的厚度應與產(chǎn)品應用時所用的最小厚度一致。
雖然試驗結果提供了塑料在使用時的某些特性,但不能僅以此就確定材料在使用時的安全性能。
注1:預選指南見IEC 60695-1-30。
注2:試驗結果受材料添加劑和性能的影響,前者如著色劑、填充劑和阻燃劑,后者如各向異性的方向和分子量。
本部分旨在供產(chǎn)品標委會根據(jù)IEC指南104:2010和ISO/IEC 指南51:1999中規(guī)定的原則編寫標準。
產(chǎn)品標委會的任務之一就是在編寫自己的標準時,凡適用之處都要使用本系列標準。除非有關標準特別提及或列出,否則本部分的要求、試驗方法或試驗條件將不適用。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169.1-2015 電工電子產(chǎn)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部分:著火試驗術語(IEC 60695-4:2012,IDT)
ISO 291:1997 塑料 試樣狀態(tài)調節(jié)和試驗的標準環(huán)境(Plastics Standard atmospher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
ISO 293 塑料 熱塑性塑料試樣的壓塑(Plastics-Compression moulding of test specimens of thermoplastic materials)
ISO 294:1996(所有部分)塑料 熱塑性塑料試樣的注塑(Plastics-Injection moulding of testspecimens of thermoplastic materials)
ISO 295 塑料 熱固性塑料試樣的壓塑(Plastics Compression moulding of test specimens of thermoseiting matcrials)
ISO 845 泡沫塑料和橡膠 表觀密度的測定(Cellular plastics and rubbers-Determination of apparent density)
ISO 13943:2008 消防安全 詞匯(Fire Safety-Vocabulary)
ISO 16012 塑料 測試樣品線性尺寸的測定(Plastics Determination of linear dimensions of test specimens)
IEC 60695-11-3 著火危險試驗 第11-3部分:試驗火焰 500W火焰 裝置和確認試驗方法(Firc hazard testing-Part 11-3:Test flamcs-500 W flames-Apparatus and confirmational test methods)
IEC 60695 1110 著火危險試驗 第1110部分:試驗火焰 50W水平與垂直火焰試驗方法(Fire hazard testing Part 11-10:Test flames 50 W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flame test methods)
IEC指南104 安全出版物的編寫及基礎安全出版物和多專業(yè)共用安全出版物的應用導則(Thepreparation of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the use of basie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group safcty publica-tions)
ISO/IEC 指南51 安全方面 標準中涉及安全內容的導則(Safety aspects-Guidelines for theirinclusion in standards)
3 術語和定義
ISO 13943:2008和GB/T 5169.1 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復列出了ISO 13943:2008和GB/T 5169.1 2015中的一些術語和定義。
3.1
余焰 afterflame
在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下,移開引燃源后材料持續(xù)的有焰燃燒。
[ISO 13943:2008,定義4.6]
3.2
余焰時間 afterflame time
規(guī)定試驗條件下,余焰持續(xù)的時間段。
注:本部分方法B中規(guī)定為z和ta。
[ISO 13943:2008.定義4.7]
3.3
余灼 afterglow
移開引燃源且火焰終止后,材料持續(xù)的灼熱。
[ISO 13943:2008,定義4.8]
3.4
余灼時間 afterglow time
規(guī)定試驗條件下,余灼持續(xù)的時間段。
注:本部分方法B中規(guī)定為ta。
[ISO 13943:2008,定義4.9]
3.5
標準狀態(tài) As received
在實驗室條件下對試樣進行預處理一段時間后的狀態(tài)。
3.6
燃燒(不及物動詞)burn(intransitive verb)
經(jīng)受燃燒。
[ISO 13943:2008.定義4.28]
3.7
燃燒特性 burning behaviour
<著火試驗>將試樣置于規(guī)定的燃燒條件下,檢驗其對火或耐火的反應。
[ISO 13943:2008,定義4.32]
3.8
燃燒 combustion
物質與氧化劑的放熱反應。
注:燃燒通常會產(chǎn)生燃燒流,并伴有火焰和/或灼熱。
[ISO 13943:2008,定義4.46]
3.9
無通風環(huán)境 draught-free environment
試驗結果不受局部氣流顯著影響的空間環(huán)境。
注:定性示例,如:能使蠟燭火焰保持基本穩(wěn)定的空間環(huán)境。定量示例,如:小規(guī)模著火試驗中,有時指定的最大的空氣流速0.1m/s或0.2m/s.
[ISO 13943:2008,定義4.70]
3.10
外殼 enclosure
<電工電子專業(yè)>保護設備的電氣和機械部件的外罩。
注:電纜除外。
[ISO 13943:2008.定義4.78]
3.11
著火危險 fire hazard
山著火引起不期望的潛在性物質或條件。
[ISO 13943:2008.定義4.112]
3.12
著火危險評定 fire hazard assessment
對火災起因、后續(xù)火勢發(fā)展的可能性和類型,以及火災可能造成的結果的評估。
[GB/T 5169.1-2015,定義3.2.10]
3.13
阻燃 fire retardant
為了抑制、減少或延緩材料的燃燒,向材料中添加物質或對材料進行的一種處理。
注:阻燃不一定能抑制著火或終止燃燒。
[ISO 13943:2008.定義4.123]
3.14
著火風險 fire risk
著火伴有其后果可量化測定的可能性。
注:通常川著火發(fā)生概率和著火后果的乘積對其進行評估。
[ISO 13943:2008.定義4.124]
3.15
著火試驗 fire test
測量著火性能或暴露物品于火災影響范圍內的試驗。
注:著火試驗的結果可用于量化試樣著火的嚴重性或測定其耐火性或著火反應。
[ISO 13943:2008,定義4.132]
3.16
火焰(名詞)flame(noun)
在氣體介質中,急速、自發(fā)持續(xù)、次音速傳播的燃燒,通常伴有發(fā)光現(xiàn)象。
[ISO 13943:2008,定義4.133]
3.17
燃燒(動詞)flame(verb)
產(chǎn)生火焰。
[ISO 13943:2008,定義4.134]
3.18
火焰蔓延 flame spread
火焰前沿的傳播。
[ISO 13943:2008,定義4.142]
3.19
可燃性 flammability
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材料或產(chǎn)品伴有火焰燃燒的能力。
[ISO 13943:2008,定義4.151]
3.20
灼熱燃燒 glowing combustion
在燃燒區(qū)域中,固體材料無焰而發(fā)光的燃燒。
[ISO 13943:2008,定義4.169]
3.21
起燃 ignition
持久的起燃(不推薦使用)
<通常>燃燒的開始。
[ISO 13943:2008,定義4.187]
3.22
起燃 ignition
持久的起燃(不推薦使用)
<有焰燃燒>持續(xù)火焰的開始。
[ISO 13943:2008.定義4.188]
3.23
熔融滴落物(名詞) molten drip(noun)
材料因熱被軟化或液化而滴落的熔滴。
注:熔滴可以是有焰或無焰的。
[ISO 13943:2008.定義4.232]
3.24
預選 preselection
為制造成品而評估和選擇備選材料、元件或組件的程序。
[GB/T 5169.1 2015,定義3.2.21]
3.25
著火反應 reaction to fire
在著火試驗中,試樣在規(guī)定條件下暴露在火中的反應。
注:阻燃被認為是一種特殊的情況,一般不認為它是“著火反應”的性能。
[ISO 13943:2008,定義4.272]
3.26
小規(guī)模著火試驗 small-scale fire test
在小尺寸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
注:在最大尺寸不超過1m的試樣上進行的著火試驗通常稱為小規(guī)模著火試驗。
[ISO 13943:2008,定義4.292]
4 原理
本試驗方法僅適用于按ISO 845的方法測定的表觀密度大于250kg/m3的實心/微孔材料;不適用于由于太薄遇火不起燃而蜷縮的材料。
本試驗方法要求使用兩種不同形狀的試樣對材料進行分級。長方形的條形試樣(見7.2)用于評定試樣的起燃性和燃燒性,而正方形的板形試樣(見7.3)用于評定試樣的耐燒穿性。
5 著火試驗的意義
5.1 概要
在本部分規(guī)定條件下對材料進行的著火試驗,在比較不同材料的相對燃燒特性、控制制造工藝或評定燃燒特性的變化時有相當大的意義。這些若火試驗方法獲得的試驗結果取決于試樣的形狀和取向,以及試樣周圍的環(huán)境及起燃情況。
注:該方法獲得的結果和按照IEC 60695-11-10規(guī)定的水平燃燒(HB)和垂直燃燒(V)試驗的結果不等效。該試驗方法的試驗火焰為500 W,而IEC 60695 11 10的試驗火焰為50W.
5.2 試驗結果的使用限制
依據(jù)本部分獲得的結果不應單獨用來描述或評估特定材料在實際著火條件下的著火危險。評定著火危險需要考慮燃料作用、燃燒強度(熱釋放速率)、燃燒生成物和環(huán)境因素,包括引燃源性質、被暴露材料的方位和通風條件。
5.3 可影響燃燒特性的物理性能
用本試驗方法測得的燃燒特性受諸如材料的密度、各向異性和試樣的厚度這類因素的影響。
5.4 蜷縮和變形
有些試樣(由于太薄)可能遇火蜷縮或變形但不起燃。如果該厚度下的試驗不能獲得有效的試驗結果,則這些材料在該指定厚度下不適用于這些試驗評定。
5.5 試樣狀態(tài)調節(jié)的影響
某些塑料的燃燒特性可能隨時間而變化。因此,建議在適當?shù)臓顟B(tài)調節(jié)方法前后進行試驗。首選的狀態(tài)調節(jié)方法是在70℃±2℃的烘箱中處理168h±2h。也可根據(jù)相關協(xié)議采用其他狀態(tài)調節(jié)時問和溫度,但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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